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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9月毕业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年08月09日 15:45    作者:MPA办公室    点击:[]

一、提交答辩材料

1、时间:2016年8月19日-8月22日

2、地点: (洪家楼校区3号楼313室)

3、内容:

    1)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》打印稿两份。(本人签字,导师签署意见,务必单面打印并在左上角装订)

    2)《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》打印稿两份。(导师签署意见,贴好照片,务必单面打印并在左上角装订)

    3)《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》纸质稿一份,见附件1。(必须本人签字

    4)《原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》纸质稿五份、电子稿一份。(必须本人签字,导师签字

需到MPA办公室领取纸质稿五份,本人签字、导师签字后,交回MPA办公室5份纸质稿,自己留存一份电子稿。

二、答辩日程 

1、时间:2016年8月27日 上午8点10分

2、地点:在洪家楼校区3号楼301教室集合,查看分组情况

3、答辩流程与要求:见附件2。

三、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

  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有关规定,现将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本次检测参照新修订的《山东大学关于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使用管理办法》实施,见附件3。

2、检测时间:2016年9月9日

  注意:请务必在检测开始前,通过《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》提交答辩后的论文最终稿(PDF格式),并联系导师审核。导师审核通过后,方能进行检测。一定不要错过检测时间!


附件1: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

附件2: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学位论文答辩流程

附件3:山东大学关于“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使用管理办法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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